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简介: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 律性组织,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第二章物业管理企业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为住宅区、工业区、写字楼、商住楼等各类物业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包括物业管理专营企业和兼营企业。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转让或以出租、挂*、外借等形式变相转让《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企业如发生更名、分立、合并或其他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备案及资质证书核准手续。.....,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大小为8.64 MB, 类型为房地产资料 - 物业管理,由本站免费提供下载,如果对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物业管理制度有疑问可以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