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F8简介:
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F8 协同配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支持和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第六条支持和鼓励用建筑垃圾回填还耕和再生开发利用。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处置建筑垃圾的义务。需运入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应交纳处置费。第八条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建筑........, 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F8,大小为330 KB, 类型为房地产资料 - 房地产管理制度及表格,由本站免费提供下载,如果对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F8, 制度表格,房地产管理有疑问可以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