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监理部对公司报告的规定0简介:
2009年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监理部对公司报告的规定0 时向公司总经理和总工办报告。四.工程实施中由于质量问题需要整体停工整改的应向公司总经理和总工办报告。五.业主对项目计划目标进行调整时,报告总工办;可能影响监理服务时限的,向公司总经理和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报告。六.政府有关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工程的重要检查事件报告总工办,是否报告总经理,由总工办决定。七.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公共场合出现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语、事件和行为的,总监有责任及时制止并向公司报告。监理发出整体停工指令前应报告........, 2009年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监理部对公司报告的规定0,大小为4.52 MB, 类型为房地产资料 - 房地产管理制度及表格,由本站免费提供下载,如果对2009年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监理部对公司报告的规定0, 制度表格,房地产管理有疑问可以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