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_doc简介: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_doc 规定,负责本辖区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价格、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第六条 新建物业的首期物业维修基金由购房人按建筑面积以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造价5%的比例缴纳,由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代收。代收的物业维修基金不含在售房款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新建物业包括城市房屋拆迁时对私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 ........,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_doc,大小为756 KB, 类型为房地产资料 - 物业管理,由本站免费提供下载,如果对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_doc, 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物业管理制度有疑问可以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