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市三九丹枫白露物业管理制度汇编简介:
2010年深圳市三九丹枫白露物业管理制度汇编 形式。 6、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业主管理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并报告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7、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住用业主中持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 2010年深圳市三九丹枫白露物业管理制度汇编,大小为1.47 MB, 类型为房地产资料 - 房地产管理制度及表格,由本站免费提供下载,如果对2010年深圳市三九丹枫白露物业管理制度汇编, 制度表格,房地产管理有疑问可以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