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05-4-1(1万多字)简介:
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05-4-1(1万多字) 用地;建设道路、机井、沟渠、护坡、防护林等农田和农业配套工程;治理沙化地、盐碱地、污染土地,改良土壤,恢复植被等。]第三条 项目施工招投标范围主要包括农田土建、水利、电力、道路、林网、桥梁等骨干工程。零星、分散的辅助性工程,如可以组织项目区农民群众完成的简单、少量田间平整和植树造林等工程不在招投标范围之列。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的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据原国家计委30号令第12条第2款和原国家计委3号令第7条,结合单个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量多为1000-2000万元的实际,确定金额标准]第四条 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确定招标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书,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依据《招投标法》和原国家, 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05-4-1(1万多字),大小为493 KB, 类型为项目管理,由本站免费提供下载,如果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05-4-1(1万多字), 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流程有疑问可以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