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3简介: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3 5条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证明文件。对质量有怀疑时,必须进行检验。过期材料不得使用。第106条洁净室施工过程中,应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进行中间检验验收,并记录备案。第107条洁净室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建筑装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应于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围护结构完成,外门、外窗安装完毕,主体结构验收后进行,其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安装,缝隙密封,以及各种管线、照明灯具、净化空调设备、工艺设备等与建筑的结合部位缝隙的密封作业。第212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进度安排应与其他专业工种制订明确的施工协作计划,按程序施工,互相配合。施工主要程序见附录二。第213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和《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9的要求外,还应保证施工的气密性,减少施工作业的发尘量和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有防腐蚀要求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的规定。第214条,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3,大小为758 KB, 类型为工程验收,由本站免费提供下载,如果对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3, 质量验收,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单有疑问可以联系本站。